2008年3月4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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逃过追捕之后重操旧业
玉环无业妇女坐庄“六合彩”被判刑
通讯员 林珑 李艳芬 本报记者 仇健

  本报讯 为了赚取“六合彩”投注的高额回扣,几个无业妇女从参赌发展到做起了庄家。近日,由玉环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江彩玲、林小萍等数人,因犯非法经营罪分别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、缓刑1年6个月到有期徒刑3年5个月等不等刑期,并处罚金。
  江彩玲是个只有小学文化的妇女,平时无业在家,闲暇的时候就压压“六合彩”,偶尔也能赚个几十块。但她很快发现,“六合彩”真正赚钱的是庄家。2006年11月,江彩玲参与到“六合彩”赌博庄家的开票登记当中,短短的时间内,就接受他人投注金额50多万元,从中赚取回扣。
  不久之后,公安机关得到线索,对当地的地下“六合彩”进行了打击,江彩玲所在的“六合彩”赌博庄家均被抓获判刑,唯独江彩玲成了漏网之鱼。
  这次的“事故”让江彩玲沉寂了一段时间,但过了没多久,江彩玲又“重操旧业”。2007年7月,在江贵喜的帮助下,她在自己的城关暂住处里进行“六合彩”赌博登记,并发展了林小萍、罗海燕、吴玉萍等几个闲暇在家的妇女为其下线。至当年8月,几人就接受他人投注金额18万余元。
  但天网恢恢,这一次,江彩玲没能躲过公安机关的抓捕。2007年8月28日,江彩玲和江贵喜在其暂住处内被公安人员抓获。几日后,林小萍、罗海燕、吴玉萍也主动投案自首。
  2008年2月25日,江彩玲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5个月,并处罚金20000元;江贵喜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,并处罚金5000元;林小萍、罗海燕、吴玉萍均判处有期徒刑1年,缓刑1年6个月,并处罚金10000元。